为标准辖区路途通行次序,防备和削减各类路途交互与通行事端产生,保证辖区路途安全、有序、疏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及其施行法令等法令和法规和有关技能规则,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新增8套移动式(车载视频)交通技能监控设备,现将该交通技能监控设备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请广阔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法规。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6部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背规则停放、暂时泊车、驾驭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驭人回绝当即驶离、阻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驭机动车违背制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背规则运用专用车道等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设置状况公告如下:
机动车违背规则停放、暂时泊车、驾驭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驭人回绝当即驶离、阻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七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载材料,对违背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和法规的机动车驾驭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