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发货实拍

发货实拍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07年3月13日)

更新时间  2025-03-26 来源:发货实拍

  室内加热器分为红外辐射加热型和对流加热型两大类。主要有红外石英管取暖器、红外卤素管取暖器、红外反射式取暖器、红外线浴霸、电热油汀、PTC暖风机、对流式取暖器、电热膜取暖器及复合式取暖器等品种。

  为了维护众多购买的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室内加热器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广东、湖南、江苏、安徽、上海、山东等7个省市40家公司制作的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23-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和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对室内加热器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偏差、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14个安全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根据结果得出: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市场占有率较高,产品抽样合格率均为100%。但部分小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45.5%,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1、少数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主要是导线的横面积偏低,电源软线没有可靠固定,不能够满足载流能力、机械强度的要求,在使用的过程中容易过热或受到损坏。

  2、少数产品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主要是有的产品没有接地措施,易触及金属部件未可靠接地,电源线连接不当,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意外受力,将导致地线先拉断,致使产品失去接地保护。

  3、个别产品结构不合格。主要是没有可靠固定提供必要防护等级的不可拆卸零件,使其不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影响了使用的安全。

  4、个别产品耐潮湿电气强度不合格。个别产品在潮湿状态下的电气强度试验中出现击穿现象,主要是绝缘系统不可靠。若在潮湿环境中使用产品,一旦电网有过电压产生,将对使用者造成危险。

  5、少数产品标志和说明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主要是标志不明确、标注部位错误、耐久性不牢固等;说明书里面缺少必须标明的内容。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室内加热器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广大购买的人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耐潮湿泄漏电流,耐潮湿电气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